苗栗縣轄內位於農地上之未登記工廠,經查符合納管資格者(屬低污染、建物於105年5月20日前即存在、持續經營至今等條件)約有718家,截至目前為止向縣府(工商發展處)提出申請者計有301家(包含已審核通過及審查中案件),仍有417家未提出申請。
「工廠管理輔導法」於109年3月19日修訂施行後,納管申請期限僅剩6個月,請符合條件之未登記工廠於111年3月19日前向縣府提出納管申請,相關申請納管及特定工廠登記應附書件,置於縣府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工商科,綱址:http://www.miaoli.gov.tw,逾期未提出申請者,後續恐將面臨斷水、斷電、拆除建築物之處分。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藉此再次慎重表示,縣府絕無委託任何民間顧問機構、代書、跑照業者代辦申請「未登記工廠納管」與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等業務,惟該業務因涉及環境保護、水利、水土保持、消防、建築管理、地政、都市計畫、農業及其他有關機關等專業法令規定,如有任何疑慮,可直接撥打037-559891,將有專人給予諮詢與建議,以維護鄉親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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