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大湖分局 聯絡電話:037-360019
為充實泰安鄉山地義勇警察人員執勤觀念及精進服勤技能,提升自衛自救及保鄉衛國功能,大湖警分局特於本(10)月4日8時,在分局四樓大禮堂辦理「110年山地警備治安演訓」,本次由中隊長黃月娥親自率隊,共計43人參訓。為感謝山地義警弟兄平日熱忱協勤,與為泰安鄉地區交通及治安工作長期奉獻,特別頒發績優山地義警人員資深及服務熱忱績優獎狀共5人,以資鼓勵。
本次演訓也特別邀請臺灣高等法院庭長吳炳桂,就大法官會議第803號解釋關於原住民自製獵槍最新規定以及野生動物保育法講析,講師專題內容生動易懂,獲在場人員一致讚許。
本次訓練課程規劃兼具多元與實務,本月份為「交通安全月」訂於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利用本次機會宣導與教育弟兄們行駛車輛要:「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穿線上的行人先行,輔以影片動畫等教材,深入淺出教導方式,提升義警協勤人員執勤技能,俾能有效協助維護本轄治安。
大湖警分局長廖志明除針對當前治安重點工作逐一提示外,更利用這個難得的機會,對於協勤弟兄平日協勤辛勞,表示嘉勉。也感謝民力弟兄們犧牲時間撥冗前來參訓,也希望藉此訓練,能提升同仁對狀況應變與處置能力,強化協勤效能,警、民合力確保轄區治安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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