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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警察局持續嚴格要求員警不得有拒絕或推諉受理報案情事,自110年10月1日起,結合110手機簡訊報案系統,設計「防制推諉受理或拒絕受理報案之QR CODE」圖案,張貼於全縣62個警察分駐(派出)所值勤臺,供報案民眾對於員警處理案件:1、員警未依規定完成報案程序。2、到所報案未取得報案證明單。3、員警要求另外約時間再報案等疑慮時,民眾直接掃描條碼進行報案之申訴,警察局會立即指派專人(幹部)於1小時內回覆您,真的是超級便民的啦! 110案件處理民眾的大小事,但是對於民眾到派出所報案時,可能會有法律上認知問題或是非屬警察主管業務,遭民眾投訴到1999、或是首長信箱陳情,但是處理流程動輒需要費時數日。為了即時解決民眾的問題,只要到苗栗縣轄內派出所報案時,若遇到員警疑似推諉不受理或對處理案件過程有疑慮,可以透過QR CODE掃描簡訊報案,警察局將會派專人於1小時之內主動與民眾聯繫,解決您的報案疑慮! 警察局精心製作宣導短片、海報,由各分局上傳各地方粉絲社團廣為宣導,今年10月1-7日本措施實施以來實際受理計有2件,1件為民眾網路購物糾紛欲告賣方詐欺質疑警方推諉不受理,另1件為糾紛案件欲對員警提告,民眾隨即掃描「QR CODE」後,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先以發送「已指派專人為您處理」簡訊回復報案人,並及時通知幹部與2位報案人取得聯繫,分別協助完成報案及解決民眾的疑慮。 推行期間民眾曾誤認為防疫實聯制QR CODE造成誤報有4件,警察局立即強化QR CODE使用的說明,也請看到宣導的民眾,除非有需要,請不要嘗試掃描宣導海報上的條碼,以免造成警政資源的浪費。 苗栗縣警察局表示,本措施為加重幹部責任,民眾至派出所報案時,如遇員警受理報案認知上有差距或準備之證明文件不足致未能完成報案程序情事,可使用本系統,苗栗縣警察局將派正(副)所長或督察組的幹部第一時間即時協助民眾、同仁完成報案程序,強化警察執勤效能以提升警察優質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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