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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眾向法院或政府機關標購房屋或購買公產,仍應依規定申報繳納契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拍定人應以法院或政府機關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之日為申報起算日,並於30日內申報繳納契稅;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者,每逾3日加徵應納稅額1%之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且不超過新台幣1萬5千元。為維護自身權益,請拍定人於取得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後,儘速向房屋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辦理申報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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