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苗栗縣政府 社會處 老人福利科 聯絡電話:+88637558263
一、因應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趨緩,疫情警戒第二級期間調整據點活動指引之部分內容如下:
(一)提供餐飲服務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含巷弄長照站),原則以領餐方式辦理,內用則應參照衛生福利部「餐飲業防疫指引」辦理。
(二)放寬據點活動可辦理卡拉ok、麻將、桌遊等活動,並請維持社交距離,以降低接觸傳染。
二、餘皆依衛福部110年10月28日修正後「衛生福利多元預防社區式活動因應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辦理。
三、各項措施將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做滾動式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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