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10月11日宣布最新措施,將全國二級警戒,由原定到期日110年11月15日延長至110年11月29日。
本府為落實防疫措施,配合指揮中心將下列事項由原定到期日110年11月15日延長至110年11月29日:
一、進入各殯儀館之禮廳、靈堂、火化場、骨灰(骸)存放設施等治喪場所之人員,應遵守實聯制,體溫量測、消毒,保持社交安全距離,除飲食外,須全程佩戴口罩。
二、殯葬場所管理單位應確保進入之人員落實前項管制措施,並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三、於殯儀館外辦理治喪者,比照上開相關規定辦理。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