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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110年啟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與整治技術認證制度,規劃推動「污染場址完成整治技術證明」、「有效性整治技術證明」及「環境技術查證」等3階段技術認證制度,對國內整治業者的污染調查與整治技術能力、整治工作執行與管理能力做體檢,也將執行成果良好、技術有效的資訊公開,便於民眾在面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問題時,可快速找到適合的整治技術協助加速污染改善。 此外,環保署也預計於111年將再推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整治有效性整治技術證明」,由整治業者提出有效技術的自我宣告,透過專家審查後核予技術證明書,正面表列適用的條件範圍與效果,將對國內技術的功能、限制及效果,能有完整而精確的評價,同時進行技術品質把關,保障民眾可以獲得良好的技術服務。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陳華盛表示,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件發生時,選擇合適及有效的整治方法和策略是一大課題,因此,透過環保署所推動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與整治認證制度,將改善成功的案例資料公開於網站上,提供管道以便民眾諮詢,以加速污染改善的進度,亦能讓民眾得到更完整及有效的整治技術。相關資料詳細內容請參閱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網→便民服務→完成整治技術證明查詢(網址:https://sgw.epa.gov.tw/Public/misc/service)
承辦人:水質保護科 張愽銘037-558558分機418承辦單位主管:科長 徐文宏037-558558分機410新聞聯絡人:秘書 蔡政勳037-558558分機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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