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獲多起民眾通報比特犬疏縱之相關事件,比特犬性情兇猛,常會攻擊人、寵物、流浪狗,在世界各地發生多起咬死人的案例,提醒民眾家中如有攻擊性犬隻,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3項規定,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下列防護措施:(一)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之繩或鍊牽引。 (二)配戴不影響散熱之透氣口罩,違反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比特犬(英語:Pit Bull)泛指包含其他類似品種,為數種鬥牛類犬之總稱, 狹義特指美國比特鬥牛㹴(American Pit Bull Terrier)。 主要品種包含比特鬥牛㹴、美國斯塔福郡㹴、美國鬥牛犬、斯塔福郡鬥牛梗。特徵: 長約65公分,體重20至50公斤,除了攻擊性強外,比特犬的皮膚十分厚實,具備著驚人的耐力及咬合力,頭部線條分明,混合著力量。顱骨巨大,平坦或略圓、深,兩耳之間寬,眼睛中等大小,圓至杏仁狀,分得很開,在顱骨上的位置較低。鼻子大而寬,鼻孔分得很開。下顎發達,寬而深,嘴唇勻稱。對稱的雪白的牙齒,剪狀咬合,背部強壯寬闊,肌肉發達、水平。
縣長徐耀昌呼籲落實攻擊性犬隻隻防護與管理,維護民眾安全與尊重生命、保護動物,共同塑造人與動物和諧、安全相處的環境。
連絡人: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動物收容課 吳先生
連絡電話:037-320049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