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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元旦連續假期將屆,民眾不免聚餐飲酒狂歡慶祝跨年,而日前才發生男子第三度酒駕,造成一家四口1死3傷悲劇及知名藝人再次酒駕而肇事之憾事,苗栗縣警察局特規劃於元旦連續假期,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執行防制酒後駕車專案勤務,同時段實施宣導,針對防制酒後駕車,務必嚴正執法,展現公權力、以嚇阻再犯。苗栗縣警察局為加強防制酒後駕車情事,除規劃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函頒防制酒後駕車專案勤務外,並加強實施宣導,就轄內夜店、KTV及餐廳等飲酒場所業者,倘有提供停車或代客泊車服務,勿將車輛交還已飲酒之客人駕駛,任其酒後駕車,若有執意駕車者,應立即通報警方,以免酒駕肇事,並積極宣導「酒後勿開車、開車勿喝酒」、「指定代理駕駛」、「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及提供「代叫計程車」或「酒後代駕」等服務。此外,為有效防止酒駕悲劇一再發生,再次呼籲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增訂同車乘客連坐處罰規定,汽機車駕駛人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同車年滿18歲以上乘客將一併處罰新臺幣600至3,000元罰鍰;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7項規定,汽機車所有人,明知汽機車駕駛人有酒駕情形,而不予禁止駕駛者,須與酒駕之駕駛人同受酒駕之罰則(1萬5,000元至12萬元),並吊扣該汽機車牌照3個月。警察局統計自110年1月迄今,取締酒駕共計1,566件,其中取締汽機車所有人明知駕駛人酒駕而不予禁駛違規計3件、取締酒駕車輛同車乘客違規計88件,顯示仍有民眾心存僥倖,忽視酒駕危險程度。希望藉由連坐處罰祭出重罰,宣誓酒駕不再只是駕駛人單一個人的責任,有效防制酒駕事件發生。警察局局長周煥興表示,隨著元旦及農曆春節接近,配合111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讓民眾安心、快樂過年,已持續要求各分局確實於轄內加強宣導、約制,亦將全面針對轄區夜店、KTV、餐廳密集地點等相關周邊道路(路段)及易肇事路段加強執法作為,妥適規劃防制酒駕勤務部署,展現執法決心,宣導「酒駕零容忍」的觀念,杜絕酒後駕車情事,確保人民生命與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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