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徐紹開 聯絡電話:037-559859
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第一季應辦理申報之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包括A類「公共集會類場所」及H類「住宿類」供特定人住宿之場所,均應於今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工商發展處呼籲申報場所應按時申報,以免逾期受罰。
請申報人除定期委託經內政部認可之專業機構或人員檢查簽證外,並應將檢查結果向本府工商發展處使管科申報。逾期未申報之場所,將依建築法第九十一條規定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六萬元至三十萬元罰鍰並限期補辦手續,拒不申報者得連續處罰、勒令停止使用,甚至遭停止供水、供電等處分,呼籲申報人應配合辦理。
另縣府工商發展處為提升案件申辦效率,推動「10項業務1日核發服務」,其中包含了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業務,申報當日即可得知准駁結果,以達到行政效率提供及便民服務之宗旨,如有疑問,請洽工商發展處使用管理科,聯絡電話:037-559859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