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現今社會潮流,販賣商品方式多元,其中選物販賣機事業如雨後春筍般到處林立,縣府為有效管理這個新興行業,特於109年11月訂定「苗栗縣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嚴格規範業者必須遵守,不得涉及違法情事,其中包含賭博、妨害風化或販賣之商品不得為法律禁止、妨害公序良俗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不適宜販賣者,縣府亦將偕同本縣警察局、衛生局及社會處同仁不定期不定地點排程稽查,如發現有違法情事,將移請各業管單位依法辦理,縣府在此也呼籲業者應自律並遵守規定,避免觸法,如有相關疑問者,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37-55989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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