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範斃死畜禽遭不當利用,本縣動物保護防疫所依法加強稽查社團法人苗栗縣養豬協會所屬AAJ-973、967-Q2、KEG-6563等3輛化製原料運輸車密閉防漏、消毒設施及斃死畜禽化製原料3聯單等斃死畜禽查核業務,並已於110年12月20日完成化製原料運輸車之年度查驗工作。
目前死廢畜禽之處理方式以化製再利用為最環保與經濟,化製場及化製原料運輸車每天清除處理死廢畜禽,均依「廢棄物清理法」、「化製場及化製原料運輸車消毒及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有效執行委託清除化製之原料來源單之勾稽及定期查核工作,為落實執行「斃死豬非法流供食用之具體防範措施」,以避免畜牧場委託清運化製之死廢畜禽遭流用,俾使畜牧產業永續經營及維護消費者權益。
本縣動物保護防疫所自106年度至110年宣導畜牧場必須依規定填寫化製3聯單,以確定勾稽牧場端、清運端及化製場端之廢棄物流向管制,截至目前為止,尚未發現違法情事。
縣長徐耀昌表示:籲請家畜禽飼養相關業者,斃死畜禽應委託化製場化製處理,切勿亂丟斃死畜禽,若查獲業者隨地棄置動物屍體,相關單位可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到6,000元;如有發現動物飼養業者未主動通報疫情,可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5萬至100萬元之罰鍰。
聯絡人:動物保護防疫所 動物防疫課 張景雲
電話:037-320049分機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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