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泰安消防分隊 隊員 游嘉偉 聯絡電話:037-558119轉1715
火災現場充斥著高溫、濃煙及黑暗等因素,消防人員需要穿著包含消防衣、帽、鞋、L型胸燈、個人救命器及空氣呼吸器等各項防護裝備,方能進入火場執行搶救任務。
泰安分隊進行火場個人防護裝備著裝訓練,於同仁著裝完成後,先彼此檢視穿著完整性,並藉由如此反覆訓練,直至所有同仁皆能著裝確實,確保未來同仁皆能以完整的防護能力執行救災勤務,以提高救援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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