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莊小姐 聯絡電話:(037)350383
為維護租稅公平,苗栗縣政府稅務局即將辦理110年及以前年度欠繳房屋稅、地價稅之聯合催繳取證作業。
該局表示,民眾所有坐落於苗栗縣的房屋、土地, 如110年及以前年度的房屋稅及地價稅尚未繳納者,請留意近期將收到該局寄送的稅單,並請依限至金融機構、便利商店繳納,或利用晶片金融卡於網際網路、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信用卡使用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如未收到該稅單或遺失者,可利用電話或網路(https://www.mlftax.gov.tw/),向該局或所轄分局申請補發稅單。
稅務局提醒民眾,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每逾3日須加徵稅額1%的滯納金,如果超過30日仍未繳納,除了加徵稅額10%滯納金外,將依規定移送至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若有地方稅務問題,歡迎撥打該局電話:331900或竹南分局電話:47221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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