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廢棄物管理科 黃奕盛 聯絡電話:037-558558分機332
為因應現代電子化管理趨勢以減少耗用紙張,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針對現行非屬應以網路申報列管事業的有害事業廢棄物紙本六聯單遞送方式,修正「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7條,新增電子化遞送聯單作業規定,提供非列管事業所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的多元申報管道,達到節能減紙功效,並提升整體管理效率。
本次修正重點為新增電子化遞送聯單及相關作業規定,未來非列管事業的有害事業廢棄物,如採本次修正的電子化聯單運作,除可縮短遞送時間外,業者亦可電子化保存及檢視有害事業廢棄物遞送聯單,方便業者作業管理,並達到節能減碳、減紙功效,主管機關亦可線上查詢電子聯單資訊,提升整體管理效率。
有關本次發布修正相關資料,可至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epa.gov.tw/enews/),或於發布日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參閱。
承辦人:廢棄物管理科 黃奕盛037-558558分機332承辦單位主管:科長 賴易正037-558558分機310新聞聯絡人:秘書 蔡政勳037-558558分機102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