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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為提升中小企業主對勞動法令的認識,自108年起即配合中央政策實施勞動法令遵循計畫,針對資源有限之小型事業單位,推出可比擬為「遵循勞動法令健康檢查」的制度,透過專人實地入廠輔導,協助事業單位檢視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等資料,並據以提出改善建議,強化並落實事業單位對於勞動法令之遵循。
此外,縣府每年亦規劃10餘場次之職業安全與勞動法令宣導會,邀集轄內事業單位之主管幹部或勞工參加,希望能透過各種不同型態的方式,協助事業單位遵循勞基法相關規定,並使轄內從業勞工獲得勞動權益的保障。依據本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統計顯示,110年度事業單位違反相關勞動法令,經縣府依法開罰68件,裁罰金額381萬,其中違反比率較高為加班費未足額給付、加班時數超逾上限、違反一例一休及國定假日加倍發給等問題。縣長徐耀昌強調裁罰僅是手段的一種,並非最終目的。
勞工及青年發展處彭德俊處長進一步表示,立法院於110年4月23日三讀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並於同年4月30日經總統公布,將於今(111)年5月1日起施行。未來將以專法的形式,將勞工保險條例的職業災害保險,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等規定予以整合,除擴大納保,受僱勞工到職即有保障,一旦發生職災,政府將依據本法予以給付;再者,本法亦提升現行各項之給付,未來勞工災後生活不但受保護,雇主僅增加少許保費,即可使勞工獲得更大保障。藉此新制雇主更得以有效分攤補償責任;至於勞工職涯發展方面,則整合職災預防與重建業務,使整體職災保障制度更完善。
縣長徐耀昌也指示縣府團隊要特別重視保障勞工之勞動權益,徐縣長說自己也是基層勞工出身,對於勞工朋友平日認真打拼、踏實奮鬥的辛勞感同身受,所以自接任縣政以後,提升勞檢人力,重視勞檢員之學養及素質,更積極辦理保障勞工朋友權益之相關政策,徐縣長並同時呼籲轄內事業單位,應落實遵守勞動相關法令並重視職場安全,確保勞工朋友均能在友善職場的永續發展的前提下,共同努力打拼,並進而使勞工與雇主達到雙贏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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