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賴憶嫺 聯絡電話:037-558582
為加速並擴大推廣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設置,針對合法建物屋頂存有違章建築者,依現行規定在不影響公共安全及妨礙違章建築處理之前提下,得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但仍提醒鄉親使用原本的違建並不會因為設置合法的太陽光電系統就變成了合法建物喔!
政府開放不涉公共安全違建型態可以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如您的屋頂違建有意願裝設太陽光電系統,應先填具「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場址之違章諮詢表」,向縣府工商發展處(使用管理科)確認該太陽光電設備之設置類型及其得否設置。
經確認其「設置場址」與「不影響公共安全且不妨礙違章建築處理」,並取得違章諮詢表合格證明後,應檢附該「違章建築諮詢表」、「使用執照」以及「建物登記謄本」(若無建物登記謄本,得以使用執照暫代)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應檢附之文件,向縣府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申請同意備案;申請人取得同意備案後,檢附相關文件送縣府工商發展處(建築管理科),申請免請領雜項執照備查及竣工備查,再向縣府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申請設備登記。
利用閒置的屋頂,出租給廠商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屋主不用出資也能享受太陽能光電屋頂的多項好處,人人一起響應節能減碳愛地球。
若有任何疑問可撥縣府太陽光電諮詢專線:
聯絡電話:037-559913張先生、037-558260楊小姐、037-559911郭先生、037-558582賴小姐、037-558584羅小姐,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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