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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111年3月29日15時20分許通霄鎮一名鄭姓男子(90年次)上網購車急匯頭期款新臺幣30萬元,通霄郵局呂姓行員關懷提問發現鄭民所匯入店家帳戶為警示帳戶,立即報案,經警方不厭其煩勞再三勸阻後,鄭男終於認知此為詐騙集團詐騙技倆,回心轉意打消匯款,保住自已血汗錢。通霄分局通霄派出所警員向家緯、劉家翔,於(29)日執服14-16時巡邏勤務時,接獲通霄郵局呂姓行員報案,稱有民眾疑似遭詐騙;經警方到場後與郵局行員關懷提問,鄭男表示,因急欲購車於29日上午在網路上看到賣車廣告,便與店家聯絡後,即向店家訂購車輛,店家稱購買車輛需先付頭期款新臺幣30萬元,警方當下向鄭男勸說,所欲匯入款項之帳號為警示帳號,此乃詐騙集團貫用詐騙伎倆;但鄭男不聽勸阻,仍堅持匯款,警方、行員及其母親、阿嬤一同,經40分鐘費盡唇舌、苦口婆心勸說,鄭男才回神未將新台幣30萬元匯出,成功防阻民眾被騙作為。通霄警方重申呼籲民眾,遇到「詐機」別緊張,請牢記「一聽、二掛、三查證」,並可善用「165全民防騙」粉絲專頁所公告「詐騙LINE ID」、「假投資(博奕)詐騙網站」等貼文,謹慎過濾,讓「專業」的來守住您的錢包,以防阻受騙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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