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廢棄物管理科 謝文浩 聯絡電話:037-558558分機320
因應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興建、歲修或整改等情形,致部分一般事業廢棄物(如具可燃性之廢木材、廢塑膠等)短期內去化不易,事業原規劃之廠內貯存容量不足或有廠外貯存需求。相關之擴增貯存管理機制如下:
一、廠區擴增貯存管理
1.辦理廢清書異動:於原料或產品貯存區等廠內區域暫存一般事業廢棄物,無須變動廢清書「四之一、事業廢棄物清理方式」內容,應於「廠區配置圖」以虛線框標明貯存位置及文字備註說明,惟仍應符合前述設施標準之規範。
2.貯存容量及期限:以廢清書原登載之「貯存設施容量」1 倍之貯存容量範圍內;依廢清書原有效期限屆期為止。
二、廠外貯存區管理
已取得審核通過之廠外貯存區,於該廠外貯存區進行擴增貯存管理,無須變動廢清書「四之一、事業廢棄物清理方式」內容,應於「廠區配置圖」以虛線框標明貯存位置及文字備註說明,惟仍應符合前述設施標準之規範。貯存容量以廢清書原登載之「貯存設施容量」1 倍之貯存容量範圍內;貯存期限依廢清書原有效期限屆期為止。
承辦人:廢棄物管理科 謝文浩037-558558分機320承辦單位主管:科長 賴易正037-558558分機310新聞聯絡人:秘書 蔡政勳037-558558分機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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