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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造橋分駐所於111年4月8日7時30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在造橋鄉台13甲線與外環往隧道岔路口,發生小客車與重機車碰撞之交通事故,員警趕赴現場處理。 員警到場後,先行檢視有無傷者,發現重機車騎士全身多處有擦挫傷情事,趕緊協助由救護車將傷者緊急送醫治療,並在現場擺放交通錐等警戒措施,協助疏導交通,防止其他危害發生。 經了解該部自小客車當時是沿台13甲線由南往北左轉與1部普通重機車沿平仁路由北往南直行,於路口要左轉進入隧道,於對向直行之重機車發生碰撞,重機車騎士隨即受傷倒地不起,而自小客車右前車頭擦傷、右車門凹陷,普通重機車車身恐全毁,該路口設有左轉號誌燈,自小客車疑似未待左轉燈亮起,便逕自左轉,經查雙方駕駛均無酒駕情事,詳細肇事責任仍待釐清。 竹南警察分局提醒民眾,請確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行經有號誌路口應確實依燈向行駛,並注意對向來車,籲請民眾牢記汽機車「路口慢看停」準則,以防止事故發生,保障你我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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