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劉振興 聯絡電話:037-350952
為了讓縣民借書、還書更方便,縮短閱讀、學習的城鄉差距,鼓勵民眾多多閱讀,自111年5月1日起,將收費標準中的通借每本收費10元、通還每本收費10元,調整為通借每本10元,通還部份則改為免費,並同步與苗栗縣公共圖書館借閱服務、閱讀集點存摺並行,以累積之借閱集點(每本1點),累積10點可抵通借一本,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轄屬苗栗縣立圖書館,為促進縣內公共圖書館資源共享,並打造優質化閱讀環境,自109年1月起與苗栗縣18鄉鎮市共計20所公共圖書館攜手合作全面推動「圖書通閱」服務,由苗栗縣政府委託物流公司每週一次至各鄉鎮市立圖書館收、送圖書。其中「通借」是指民眾可將甲館圖書(未外借圖書),指定至乙館取書;而「通還」就是乙館借閱圖書可至任何一圖書館歸還。
苗栗縣長徐耀昌表示,為縮短閱讀、學習的城鄉差距,期能促進本縣公共圖書資源共享,打造優質化閱讀環境,以吸引更多民眾利用圖書館知識寶庫,雖然縣府財政吃緊,仍致力於為了讓縣民多一些輕鬆、少一點負擔的享受縣內的公共圖書資源,縣府編列預算支應部份費用,將通還改成免收費用,希望大家能多多利用圖書館資源。
修正後通閱後服務作業說明如下:
【苗栗縣公共圖書館通閱服務使用說明】
◆通閱服務地區僅限苗栗縣公共圖書館之圖書為限,由苗栗縣政府委託物流業者辦理,每星期收(送)件一次(春節假期除外)。
◆通借採線上登記方式,以4冊為限,圖書送達取書館後由系統寄發e-mail通知讀者到館取書,每冊新臺幣10元,依實際冊數計費。
◆參考書、期刊、視聽資料(含圖書之附件光碟)及分類號857.7(小說類圖書)館藏均不予受理。
◆圖書遺失毀損未清償、借閱冊數超過、圖書到期未歸還或尚在逾期停權期間,均不得申請通閱服務。
◆經申請通借圖書無故未取件累計達3冊者,停止申請通借服務半年。
◆通閱圖書閱畢後,可至任一苗栗縣公共圖書館免費歸還。
【圖書通借及通還服務操作說明】
(1)通借部分:
凡持有苗栗縣公共圖書館借書證(含苗栗縣中小學書香苗栗卡)讀者,請先至苗栗縣立圖書館網站–我要找書(查詢)–輸入關鍵字–查詢您欲借閱圖書,確定該圖書於附近圖書館無館藏或已外借,若需調借其他圖書館館藏(該圖書仍在館內),點選「申請跨館(通閱)借書」並選擇取書館後完成申請,待圖書送達取書館由系統寄發e-mail通知到館取書,讀者到館繳費後完成借閱。
(2)通還部分:
讀者可至任一苗栗縣公共圖書館將圖書交付服務櫃台,請現場與館員確認歸還圖書冊數後完成,免付費。
相關訊息請見苗栗縣立圖書館網站(https://lib.miaoli.gov.tw),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本案聯絡人劉先生037-350952、苗栗縣立圖書館服務台037-559001、55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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