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原住民族事務中心辦理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度促進原住民族中高齡就業計畫」,透過就業獎勵措施,符合資格之民營事業只要雇主僱用每一個中高齡原住民勞工且連續上工每滿1個月,最高領取獎勵1萬元,而且受僱之原住民勞工連續上工每滿1個月,亦可獲得最高獎勵2,000元。
第1梯次自111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期間受理申請。 民營事業單位應於111年1月1日起「始」僱用年滿55歲以上之原住民或40歲以上未滿55歲之原住民族勞工(其用人單位以營業項目包含「農林漁牧業」、「製造業」、「營建工程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及「支援服務業」等行業別為限),且連續僱用同一勞工達3個月後始請領津貼。該職缺是以月計薪之正職人員,每月投保薪資達「當年度公告基本工資」(2萬5,250元),或受僱勞工每月投保薪資按「當年度公告基本工資」(每小時168元)計算,每月上工至少40小時,每月核薪至少6,720元者,亦符合獎助資格,得向原民中心提出申請,詳細資訊及申請表件請上原民中心官網查詢下載。
原民中心表示,縣長徐耀昌非常關心原住民族就業問題,配合原住民族委員會協助原住民族中高齡人口重返或進入一般勞動市場,訂定前開計畫,發放津貼鼓勵民營事業單位優先進用中高齡原住民勞工,以補助津貼方式穩定受僱人之家庭經濟收入。本縣依縣市原住民人口數比例分配名額計有4位,額滿為止,爰鼓勵符合資格之民營事業把握機會儘速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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