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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苗栗縣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申請從111年4月21日開始申請,申請對象是經苗栗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於普通班就讀之身心障礙學生,有需求之學生可透過學校向縣府提出申請。
為使苗栗縣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能獲得更妥善照顧,並於校園內順利學習,縣府訂定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實施要點;經由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其接受學習及適應需求提供教師助理員、專業團隊服務、教育輔助器材、課程及考試評量調整人力資源與相關支持服務後,普通班教師仍無法有效兼顧身心障礙學生及其他學生之需求時,始得於每年六月前由學校向縣府教育處申請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
縣長徐耀昌表示,為保障身心障礙學生學習權益並顧及普通班教師教學負荷,除了提供人力資源與相關支持服務外,縣府另訂定「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實施要點」,讓普通班教師執行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時,可充分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參與校內外學習機會,突破學習瓶頸,推動融合且適性之教育目標,以達融合教育政策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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