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預告環保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開放環保可兼任職安與消防專責人員 承辦人:環境衛生管理科 林亞蓁 聯絡電話:037-558558分機512
環保署考量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防火管理人與環保專責人員的業務內容有密切相關,工廠在實務運作上也將3類人員設在同一個部門(環安衛部門),依職業安全衛生與消防法規應設置之相關人員(如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或管理人員、防火管理人等),其工作職掌與環保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所稱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應執行之業務內容密切有關;且實務運作製造、使用、貯存運作場所,多將前述人員歸屬於同一環境保護及職業安全衛生部門,互兼無礙於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業務之推動,並有助於製造、使用、貯存運作場所對於相關人員間之調度與管理,因此於111年5月17日預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環保專責(技術)人員設置及管理相關辦法修正草案,使環保與職安專責人員可以互相兼任,以利事業單位人力彈性調度,並有助於預防污染的發生。
環保署表示,現行環保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專責人員應在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常駐工廠,並且專職工作。但近年來發生COVID-19疫情,受影響的事業單位屢屢反映找不到環保專責人員或其代理人,環保署基於上述理由,乃進行本次修法。但開放環保專責人員兼任是有前提的,專責人員必須是常駐在相同的事業單位,且專責於法定的工作,還必須取得各自的證照,才能兼任,且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目前已收到部分專責人員反映的意見,包含身兼數職使工作負荷加重、減少就業機會、涉及多個領域專業不足、牴觸職安法規等,環保署已納入整體考量,後續也會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研商會,廣徵各界意見,並通盤檢討修正草案內容。
環保局局長陳華盛表示,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至環保署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址:https://oaout.epa.gov.tw/law)、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下載參閱,歡迎各界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給環保署參考(Email: phsheu@epa.gov.tw )。
承辦人:環境衛生管理科 林亞蓁037-558558分機512承辦單位主管:科長 曾聿穎037-558558分機510新聞聯絡人:秘書 蔡政勳037-558558分機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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