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民政處自治行政科
內政部5月20日核定補助本縣大湖鄉公所辦公廳舍拆除重建計畫,補助金額以1億元為上限,是本縣第七個獲內政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核定補助之鄉鎮市公所。截至目前為止,內政部核定本縣鄉鎮公所辦理辦公廳舍拆除重建金額達6億2,521萬餘元,核定件數與金額均為22縣市之冠。
大湖鄉公所現有辦公廳舍建於民國65年,屬耐震設計規範尚未完備時興建之辦公廳舍,歷經歲月及921大地震洗禮,建物多處出現裂縫、滲水、剝落等問題,依據103年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苗栗縣大湖鄉公所建築物安全鑑定報告書」,現有建物已有結構安全疑慮,建議依分析結果辦理拆除重建,爰積極規劃辦理拆除重建事宜。
為協助大湖鄉公所爭取拆除重建經費,縣長徐耀昌於109年4月16日率領縣府團隊親赴內政部拜會徐國勇部長,力爭將本案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補助範疇。全案110年3月18日獲內政部同意補助,111年5月20日基本設計審查通過,核定補助1億元,是繼卓蘭鎮公所之後,第二個獲得最高補助額度之公所,依計畫期程估算,大湖鄉公所有望於113年1月改頭換面,以最新穎舒適之軟硬體設備,賡續為鄉親提供服務。
新辦公廳舍採原地拆除重建方式進行,預計興建地上三層、地下一層之建築,樓地板總面積約4,025平方公尺。新辦公廳舍除加強防震設計外,在空間規畫方面,也充分融入無障礙、關懷弱勢精神,藉此滿足行動不便者及老弱婦孺之洽公需求,同時導入綠建築設計,以智慧綠建築為設計目標,兼具美觀與實用特性。此外,考量兒童托育需求,新辦公廳舍將利用部分空間設置公共托嬰中心,希望透過佈建托育家園,建構價格合理、環境溫馨、管理透明之服務內容供家長選擇,進而刺激年輕父母之生育意願。
縣長徐耀昌表示,大湖鄉公所是本縣最後一個獲得內政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補助之公所,期待公所團隊發揮好酒沉甕底之精神,如質如期完成改建作業,讓新辦公廳舍早日進入鄉親視野,成為大湖鄉的好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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