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聞媒體上,因飼主帶著毛小孩就診而產生之醫療糾紛時有所聞,當中常發現有因雙方資訊不對稱,致溝通內容未被消費者準確理解,進而導致後續糾紛。
獸醫師應用飼主聽得懂的話,告訴飼主他所不了解的事,而飼主也應在問診時做好「問」、「聽」、「記」三步驟,問清楚診療費用以及所有不明白的地方,聽懂獸醫師建議的治療方式,記住獸醫師的指示並確實遵守,或許就能免除許多不必要的疑慮並減少後續動物醫療糾紛事件的發生。
此外,提醒飼主在心繫家中毛小孩不適狀況之餘,就醫時務必找尋合格之動物醫院,並確認看診獸醫師是否具有執業執照,依據獸醫師法:「獸醫診療機構應將其開業執照、診療時間及其他診療規則懸掛於明顯處所;其獸醫師或獸醫佐執業執照及證書,亦同」,如果未顯示任何資料,請飼主提高警覺,務必進行確認,以維護就醫動物權益,確保毛小孩健康;民眾倘發現未取得獸醫師資格者,私下為動物進行醫療行為,皆屬違反獸醫師法,應即向各地方主管機關舉報,以保動物醫療品質。
聯絡人: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動物檢疫課 蕭課員
連絡電話:037-320049 分機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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