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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田美派出所於111年6月14日0時30分,接獲民眾報案稱:渠機車拋錨在124線4.5K,無法返家,請求警方協助,警員賴致寧立即前往處理,到達現場後發現馮姓男子獨自一人在該處,隨即上前關心,經檢視馮男機車確定無法發動,由於正值深夜且位處偏遠山區,員警擔心民眾有安全疑慮,遂以警車先將馮男安全送返東河村住處。經查45歲馮姓民眾於111年6月14日凌晨下班騎機車至上述路段時,突然熄火拋錨,無法發動,向警方求救,所幸經員警積極協助下,順利返家,馮民對員警主動為民服務精神深感謝意。頭份警分局分局長張明盛表示:本案馮姓民眾深夜騎機車下班受困山區,所幸田美所員警積極協助順利脫困,藉此呼籲民眾平日使用交通工具前應仔細檢查油料及車況,以維護自身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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