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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民眾詢問,買賣房屋時課徵契稅的契價怎麼計算?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移轉時,買受人應在雙方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報契稅。契價則是以房屋所在地縣市政府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房屋標準價格」為計算基準。但若是依法領買或標購公產及向法院標購拍賣取得不動產者,取得之移轉價格低於評定標準價格者,將以移轉價格為計算課徵之契價。
該局進一步說明,契稅的核定契價是以房屋課稅現值加上房屋免稅現值,再扣除騎樓免稅現值以後之數額;而房屋稅繳款書所記載的僅為課稅現值,未包括免稅現值,所以,申報契稅時請參考「房屋稅籍證明」或「房屋稅課稅明細表」,才能正確地計算出應繳納的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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