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文化觀光局/展演藝術科/林筱菀 聯絡電話:037-352961轉613
為使苗栗觀光藝術山城帶來朝氣,讓生活環境充滿藝術氣息,增加苗栗縣內各公共空間充分利用,並發掘更多優秀有潛力之藝術工作者從事街頭藝文活動,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將於111年9月1日起不限期開放申請登記,使街頭藝人資格取得方式及作業更為便捷!苗栗縣目前累積有1,055組街頭藝人領有街頭藝人證照,舉凡國內、外藝文工作者(未滿20歲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簽章同意書)皆可申請登記,報名團體組組員上限為10人,歡迎藝術工作者踴躍報名。若持有舊證照,有效期內仍持續有效,屆期滿後自動失效,請於街頭藝人證照到期前二個月備齊所需資料至本局申請換證。相關申請表件請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網站/藝文資訊/街頭藝人項下查詢下載(https://www.mlc.gov.tw/latestevent/index.aspx?Parser=9,6,8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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