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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有害空氣污染物管制,嚇阻不良業者藉繞流非法偷排規避環境責任之行為,環保署於7月28日預告修正「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種類及排放限值」草案,將增訂18項及加嚴1項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並新增23項有害空氣污染物非法排放管道之排放限值,落實有害空氣污染物減量管制工作及保護民眾健康。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陳華盛局長表示,環保署本次修正重點包括增列非法排放管道之名詞定義、增訂18項及加嚴1項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管制項目、新增23項固定污染源排放管道有害空氣污染物非法之排放限值等。擴充及新增固定污染源排放管道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管制項目;另為能有效遏止偷排有害空氣污染物之環保犯罪,因應排放管道排放或非法排放管道等不同排放型態分別研訂排放限值,以達到嚇阻效果及加嚴管制目的。此外,本次環保署修法草案擴充及新增排放限值之管制目的,係做為業者排放有害空氣污染物是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3條規定得處刑罰之判斷依據,提醒業者平日應維持污染源及防制設備正常操作,避免超過排放限值之違法情形。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再次提醒您,有關本次發布預告相關資料詳載於行政院公報網站(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jsp),民眾可逕自上網參閱。對於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次日起60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給該署作為修法參考(Email: cltai@epa.gov.tw )。若有法規之疑義可逕洽諮詢專線037-558558分機242或037-371571,本局將指派專人為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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