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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近來發現有些民眾為圖方便使用,將自用小貨車自行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但未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且未依規定補繳稅款,此種情形將視為「移用使用牌照」。
該局指出,車主自行在貨車上加裝座椅當客貨車使用,應向監理機關申報且按客貨兩用車稅額繳納使用牌照稅,否則遭查獲,將按應納稅額處2倍罰鍰。
稅務局特別呼籲車主,如將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應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避免被查獲而受罰,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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