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版日期:113-05-08 11:01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為提升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審查效能,激勵基層同仁工作成效及士氣,首次辦理「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審查作業評鑑計畫」,全國18個直轄市、縣(市)政府參與評鑑,113年5月1日公布評鑑結果,縣府榮獲「審議模範獎」縣(市)組第1名。
縣府工商發展處表示,苗栗縣非都市土地面積約為1,734平方公里,佔全縣土地面積78.6%,隨苗栗縣觀光及社會經濟發展等用地需求提升,縣府秉持環境保育、區位發展及國土利用適當性等審議原則,民眾得依「區域計畫法」申請開發許可,以促進土地合理利用。
非都市開發許可審議在開發面積30公頃以下授權直轄市、縣(市)政府審議核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為建立評鑑機制,進行直轄市、縣(市)政府評鑑審查;分別針對審議品質、審議效率、審議經費運用合理性、審議創新作為等項目進行評比。縣府在本次評鑑所提審議資訊公開、相關書圖紀錄無紙化、簡化審議程序、開發影響費用計算制式化及開發案件類型審議一致性等作為,獲得審查委員的支持及肯定。
面對未來區域計畫的改制以銜接國土地計畫制度,縣府持續積極推動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審查,本次獲得「審議模範獎」縣(市)組第1名是對縣府團隊行政與專業能力的肯定,未來仍持續精進改善相關審議作為,促進苗栗縣國土的合理發展及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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