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版日期:113-05-15 08:59
國土計畫將於114年4月30日正式上路,為明確規定土地使用權益,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依據國土計畫法第23條授權,訂定「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並自113年4月26日起,預告60日。
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方式,是依據各級國土計畫指導所劃設國土功能分區,並訂定不同容許使用項目及使用強度,至於民眾已依區域計畫法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權利(如建蔽率、容積率、使用項目等),未來國土計畫上路後,均會保障。
未來各國土功能分區將有多種容許使用項目,讓民眾清楚簡便(OX表)免經申請或應經申請方式進行使用,如使用性質特殊或達一定規模者,則需辦理使用許可(與現行開發計畫許可類似)。另草案預告期間將刊登於行政院公報,以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眾開講」預告,公開徵求各界意見作為參考。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為強化國土計畫與社會大眾說明與溝通工作,已成立「國土計畫on air」Line官方網站,提供相關諮詢服務;或於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也能撥打諮詢專線0800-588-95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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