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版日期:113-05-30 09:46
自110年起,縣府為確保地面型太陽光電案場的工程施工與營運符合相關規範,特別委託專業廠商執行「苗栗縣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核准案場巡查」。此計畫針對各案場進行不定期巡查、訪視、空拍、案場周邊訪視、土壤檢測及友善生態措施推廣等工作,檢視光電案場之工程施作及營運狀況,確保其依照興辦事業計畫施作。
鑒於本縣地形特殊多屬淺山,是許多野生動植物棲地,為兼顧再生能源發展及環境生態保育,縣府加強對高生態敏感區光電案場的巡查工作,確保綠電開發與生態保護同步推進,達成永續經營的目標。
此外,縣府將不定期將案場資訊及巡查結果發布至「苗栗縣太陽光電案場巡查及生態環境監控巡檢資料庫系統」,確保相關資訊公開透明,督促開發單位依計畫執行,落實光電案場的輔導、監督及資料整合管理工作,縣府將繼續努力推動綠能發展與生態保護並重的政策,落實綠電與生態共生的永續經營目標。
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洪先生,連絡電話:037-559633,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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