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版日期:113-06-04 15:37
發稿單位:賴易正
聯絡電話:558558*310
環保局5月11日派員至造橋鄉淡文湖段1488地號土地稽查,當時現場刻正進行除草整地作業,割除後之雜草樹叢仍遺留現場並覆蓋原有土地表面,另未割除之雜草樹叢因久未整理,高度較常人高,所以初判應為現場進行整地除草作業。
惟5月20日會同陳光軒議員到場稽查,現場已完成除草作業,原有雜草皆亦已清除,地表呈裸露狀,明顯發現土壤有參雜營建混合物,因此環保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函請竹南分局偵辦。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