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環境衛生管理科 林亞蓁 聯絡電話:037-558558分機512 上版日期:113-09-05 11:23
毒化災存在著複合性、多變性且不易處理,一旦發生火災、爆炸或洩漏意外往往釀成嚴重傷害,因此即時性災害通報成為影響毒災事故應變的主軸,環保局已建置「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事故報知方式」網頁,可供列管事業單位(或民眾)即時查詢使用,網址:(https://www.mlepb.gov.tw/propagandain.html?disseminate_id=61)。
環保局為強化事故風險管控,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1條規定,如有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或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發生洩漏、化學反應或其他突發事故而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時,運作人應立即採取緊急防治措施,並至遲30分鐘內,報知事故發生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確保毒災發生時運作人能在第一時間即時通報並採取緊急防治措施,降低毒化災事故損害及環境污染。
環保局局長陳華盛表示,目前「苗栗縣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事故報知方式」已發布於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網頁專區,倘若發生毒化災事故時,列管事業單位應確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相關規定通報,落實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之運作管理。
承辦人:環境衛生管理科 林亞蓁037-558558分機512承辦單位主管:科長 曾聿穎037-558558分機510新聞聯絡人:秘書 蔡政勳037-558558分機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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