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版日期:114-01-03 15:05
國土功能分區圖預定於114年4月30日前公告實施,將原本的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及國家公園土地,重新檢視與規劃成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等4類國土功能分區,依據環境敏感地條件劃設,達成土地適地適用及落實國土永續發展之功能。
本府依據「全國國土計畫」、「苗栗縣國土計畫」、「國土功能分區分類及使用地編定圖繪製作業辦法」與「國土功能分區及分類與使用地劃設作業手冊」等相關規定,已完成本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劃設,及辦理國土功能分區圖公開展覽與公聽會完成,並於113年12月23日函報內政部核定,目前已有16個縣市陳報內政部功能分區圖。鑒於國土功能分區劃設條件與管制為中央部會新推動政策,相關單位較為陌生,爰於113年12月25日邀集國營事業單位(業務管轄範圍涉及本縣土地)、府內單位、縣內鄉鎮市公所、各地政事務所及建築師、地政士、不動產商業及仲介經紀公會等,辦理本次教育訓練,加以熟悉國土計畫及功能分區劃設規定與內涵,藉以增進國土計畫政策認知,俾利未來國土計畫推動。
113年度教育訓練參與人數為170人,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國土功能分區劃設輔導團長豐工程顧問公司陳總經理玉雯擔任講師,並講解國土計畫政策與法規等內容,國土計畫屬我國土地利用管制新制度,本次參訓人員亦邀請建築師、地政士、不動產商業及仲介經紀公會會員參與,未來縣府將配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國土計畫政策,持續培育國土規劃新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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