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苗栗分局
苗栗警察分局公館分駐所於去(110)年07月26日晚上接獲報案稱,公館鄉大同路發生交通事故,員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到場後發現有1位女騎士及1名中年男子倒地,趕緊請救護車協助送醫急救,並在現場指揮交通等管制措施,進行交通疏導,避免衍生其他危害。 經警方了解該機車騎士騎乘機車由沿台6線由北往南方向直行,行經肇事地點時,1名中年男子突然從路邊穿出欲到對向,騎士反應不及撞上,雙方當場受傷倒地,機車車殼破裂,路人立即打電話報警處理,緊急由救護車送醫急救,雙方均身上多處擦挫傷,生命無虞。後經機車女騎士向穿越道路,未注意左右來車之行人,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並經苗栗地檢署於111年8月2日起訴在案。 苗栗警察分局呼籲用路人,不僅僅是駕駛人,行人也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尤其穿越道路,務必要走行人穿越道,並注意左右有無來車再通過,避免行人違規穿越馬路肇事,必須承擔肇事責任及司法追訴。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