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宣布,自111年8月10日起,通過家事移工建議調薪方案,由每月薪資1.7萬元調高至2萬元,新招募引進或期滿續(轉)聘的家事移工適用調薪新制。
勞動部表示,對於新招募引進或期滿續(轉)聘的家事移工,每月薪資由1.7萬調高至2萬元;如繼續於同一雇主工作滿3年續聘,建議雇主再加薪每月1,000元至月薪2.1萬元;若於同一雇主繼續工作滿6年以上續聘,建議再加薪每月1000元至月薪2.2萬元,並自即日起實施。至於目前尚在勞動契約有效期間內的家事移工,則依原契約約定薪資辦理;但雇主如同意提前調薪,也可以變更勞動契約約定為新制薪資,並一體適用補貼規定。
勞動部說明,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一併通過勞動部所提出的調薪補貼配套措施,經過委員充分討論,為降低調薪對於經濟弱勢家庭造成衝擊,也考量一般家庭疫情期間增加生活負擔,因此通過雇主或被看護者聘僱看護移工,如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領取生活補助費、依老人福利法領取中低收入生活津貼情形者,提供每月3,000元薪資補貼,補助期間最長3年,每案最高補助10.8萬元;至於其他一般戶雇主如有調薪事實,可於111年底前提出申請,提供每月1,500元薪資補貼,最長補助4個月,每案最高補助6,000元。
勞動部此次調薪規劃,已同時顧及移工合理薪資結構及雇主經濟負擔,印尼政府也將重新恢復家事移工文書驗證並重新開放來臺,將能有效紓解國內看護移工短缺問題。勞動部將儘速公布雇主申請薪資補貼相關作業規定;如有疑義,詳細資訊可到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網站(https://fw.wda.gov.tw/)查詢問答集或可撥打02-89956000或1955專線詢問。
提供單位: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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