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新聞稿 111/10/17 行政處新聞科339226
卓蘭鎮公所辦公廳舍拆除重建工程,10月17日上午開工動土,預計113年8月竣工,副縣長鄧桂菊希望如期完工,提供鄉親優質的洽公環境,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民國56年興建的卓蘭鎮公所辦公廳舍,在民國77年因空間不足增建3樓,屬於老背少建築,108年辦理耐震力評估,由於屋齡已超過50年,耐震係數未達國家安全標準,加上空間狹窄不敷使用,亟待重建。
經縣府、立委協助爭取,110年9月獲內政部核定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補助1億元,111年8月再獲衛福部核定補助1282萬8千元,辦理拆除重建工程,是縣長徐耀昌8年任內7個辦理拆除重建工程的鄉鎮公所之1。
今天上午的開工儀式,由副縣長鄧桂菊、立委徐志榮、議長鍾東錦機要秘書曾志文、縣議員楊恭林、鎮長詹錦章、鎮代會副主席詹豊霖、鎮農會理事長曾春榮、總幹事徐文欽、行政院顧問徐定禎夫人、前農委會農田水利署苗栗管理處長謝福弘夫人等人共同持鏟動土,並與代表、里長等人上香祈福工程順利、平安。
新建的辦公廳舍規畫地下1層、地上4層建築,總樓地板面積約4378.23平方公尺,4樓規畫設置代表會及社區活動中心,同時考量卓蘭鎮65歲以上人口已逾總人口的23.74%,規畫利用1樓部分空間設立日間照顧中心,讓長輩獲得妥適的照顧,此外,並利用臨路空間成立假日市集,以多元化功能密切與民眾聯結,提供優質的服務。
副縣長鄧桂菊指出,縣長徐耀昌8年任內爭取內政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核定補助苗縣銅鑼、三灣、西湖、後龍、卓蘭、造橋、大湖等7個鄉鎮公所辦公廳舍拆除重建,是全國獲得補助最多的縣市之1,希望卓蘭公所辦公廳舍重建工程如期完工,不但提供優質的洽公環境和更好的服務,亦成為卓蘭的新地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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