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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訂於112年1月1日施行,成年的第一步,應充分了解自身的權益,提早做好稅務規劃,避免權益受損。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土地增值稅一生一屋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條件有:一、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需無該自用住宅以外的房屋。二、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
舉例來說:洪先生112年8月30日訂定買賣契約,出售土地申請適用一生一屋課徵土地增值稅,於出售時,洪先生19歲的兒子另外持有1間房屋, 因為兒子已成年,不受上述第1項條件的限制,並不影響洪先生一生一屋的適用,屬於有利的。但出售的房屋為19歲兒子持有或出售前僅有19歲兒子設立戶籍,因兒子已成年,不符合前述第2項條件,將不能適用一生一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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