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並參加鑑定考試,以取得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畢業程度學力之證書,苗栗縣政府每年3月皆辦理「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考試」。
112年度考試於3月12日在苗栗縣政府第一辦公大樓5樓辦理,報名日期自2月3日起至2月6日止,應考人得親自或委託他人至縣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填寫報名表報名,通信報名概不受理。本次學力鑑定考試科目,國中為國文、英語、數學、社會及自然與生活科技等5科;國小為國語、數學、社會及自然與生活科技等4科;考試範圍皆為111學年度畢業班所使用之課程綱要為範圍。本次考試簡章已公告於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s://www.mlc.edu.tw),縣府亦上傳歷年試題及解答,民眾可自行下載並善加利用。請民眾留意相關資訊,依時報名及應考,以維護自身權益。
縣長鍾東錦表示,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畢業程度考試,只要各科均達50分而總平均達60分,即可通過考試;取得同等學力考試通過證書後,不但可以提升自我認識,更可增進終身學習熱忱並充實職場就業能力,鼓勵失學民眾年後踴躍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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