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賴秀燕 聯絡電話:037-323633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近來接獲民眾詢問,信託財產依法不得強制執行,是不是只要把房屋和土地交付信託,那積欠之房屋稅或地價稅就可以避免因強制執行而被拍賣了呢?
該局提出說明,雖依法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但因處理信託財產事務所生之權利,如修繕信託房屋所負擔的修繕費或因信託財產所產生之房屋稅或地價稅等,如受託人不繳納,仍然可以對信託財產強制執行而交付拍賣。
稅務局特別提醒,若將財產信託予他人,仍應關心受託人是否有善盡管理之義務,以免信託財產因欠繳稅捐而遭強制執行拍賣。如對欠稅執行仍有疑問,請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37-323633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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