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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依功能分區劃分,苗栗縣國土保育地區第1類土地大多為鯉魚潭水庫、永和山水庫、明德水庫等「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地方居民擔心未來土地更將無法使用,原本的資產變成負債,因此苗栗縣長鍾東錦特別在今天縣務會議上裁示,應加開地方說明會,讓居民充分了解中央對於國土計畫劃分的範圍與定位,並要求在進行國土功能區分時,必須以鄉親立場為出發點,保障苗栗縣民的權益。
國土計畫法於105年5月1日施行,將現行區域計畫制度分三階段轉換為國土計畫制度,第一階段由內政部於107年4月30日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第二階段由本府於110年4月30日公告實施「苗栗縣國土計畫」,第三階段預計由本府於114年4月30日前公告「苗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由內政部統一全國公布實施。
縣府配合內政部推動國土計畫新制,已在18鄉鎮市辦理國土功能分區草案公聽會,辦理期間由於涉及鄉親土地使用權益,參與人數眾多,其中鄉親最擔心被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第1類會不會被限制使用、土地是否可以買賣或租賃、會不會徵收為國有…等問題,更在意為何所有土地被劃為國土保育地區第1類。
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原則為內政部所訂定,本縣國土保育地區第1類土地大多為「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鯉魚潭水庫、永和山水庫、明德水庫)、「水庫蓄水範圍」、「保安林地」及「河川區域範圍」等,皆為相關主管機關(如:環保、水利…)依法劃定。雖國土計畫並未剝奪民眾權益,原有合法權益不受影響,但仍未將原有的問題做處理及解決,造成多數民眾反彈。
苗栗縣長鍾東錦表示,112年第4次縣務會議大湖鄉黃惠琴鄉長請求縣府在栗林村及新開村召開說明會,並協助解決民眾的困擾,故鍾縣長為顧及鄉親土地使用權益,將再次審慎檢視本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劃設內容,以維護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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