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國土計畫及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分別於107年及110年公告實施,其能源發展目標係以2025年太陽光電設置目標20GW,據以於各級國土計畫指認優先發展區位,包含地層下陷、不利農業經營土地等。惟為回應全球倡議2050淨零排放目標,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11年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其中太陽光電設置目標2025年提升至31GW,2050則預定達到40~80GW。
內政部營建署(下稱營建署)目前將研議綠能發展區之區位選址條件,包含排除環境敏感地區、農業經營專區、養殖漁業生產專區等重要生態或生產區位,並框選符合國土計畫指導或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出低地力農地及漁電共生專區等地區,作為建議優先設置之初選區位,並於近期召集相關專家學者討論,後續並將會商經濟部能源局等有關單位,確認綠能發展總量,後續納入各級國土計畫通盤檢討,以達計畫引導合理土地使用目標。
營建署刻正研訂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針對光電設施管制方式將延續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附表1修正草案,包含綠能發展區管理機制、監測系統、確保農漁民權益以及納入土地恢復計畫等也應逐步到位,綠能發展區是國家重大能源政策,需要能源、農業、城鄉發展等相關部門、專家學者及社會各界共同研討決定,以期促進資源與產業合理配置,追求國家永續發展。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