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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欠稅移送強制執行的必要費用,由欠稅人負擔,並與稅款同時收取。而執行必要費用,包括寄送公文書所花費的郵資費用、扣押收取金融機構存款的手續費或拍賣不動產所產生之行政費用等。
該局進一步說明,經移送執行之欠稅案件,因稅單皆已合法送達,且因民眾逾繳納期限30日仍未繳納,故依規定應加徵滯納金,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並額外負擔行政執行費用。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如有應納稅捐,應儘速繳納,以免被移送強制執行,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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