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通霄分局
家住通霄鎮72歲阮姓婦人(患有失智症),於112年8月1日19時30分許,獨自徒步離家7公里遠,迷途苑裡鎮市街內,適逢通霄分局苑裡分駐所巡邏員警行經發現,唯恐橫生枝節,遂主動將婦人帶回所內,經查證身分後,安全將其交由家人帶回照護。警方表示,(1)日下午老婦人,獨自一人徒步來到離住家約7公里外,苑裡鎮建國路東山橋附近徘徊遊蕩,巡邏員警行經趨前查問,婦人向警方表示,要到苑裡鎮訪親,因老嫗患有失智症,不知媳婦詳細地址,應答間「支支吾吾」,無法提供正確資訊;警方遂先行將老婦人帶回所內,於查證確認身分後,通知其家人到所,安全交予家人照護;婦人女兒及媳婦,對警方能即時積極為民服務,確保母親的安危,甚表感激、連聲道謝!通霄警分局分局長陳至瑋呼籲,老人失智問題有日益增加趨勢,民眾家人若患有失憶、失智等精神疾病或容易走失之情形時,可主動向各縣市政府社會局申請配帶手環(鏈)或在其身上縫繫家裡住址及家人聯繫電話,亦可至各縣(市)警察分局按捺指紋建檔,以利警方或民眾能立即協助通知家人作妥適處置,以保護年長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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