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公布(112年)首例本土登革熱病例,個案為苗栗縣服勤之軍人。近期無國外旅遊史,日常生活活動地點主要在兵營為主,7月22至23日有台南市活動史。為防範疫情擴散,衛生局協同環保局、頭份市公所及衛生所人員已前往服役兵營及周邊社區進行疫情調查、孳生源清除、化學防治及民眾衛教等工作,疾病管制署北區管制中心於8月4日已派機動防疫隊前往指導。
張蕊仙局長指出本案為為恭紀念醫院通報登革熱個案,7月28日有發燒、噁心、頭痛、肌肉痛、關節痛症狀至醫院就醫,流感快篩陰性給予藥物治療,因症狀未改善8月3日再度就醫以登革熱快篩試劑(NS1)快篩陽性,8月6日經疾病管制署檢驗判定為確診病例。 疫調時個案主訴大部分時間皆在兵營中,但為維護社區安全,衛生局協同環保局、市公所及衛生所人員前往兵營及周邊社區進行孳生源清除、化學防治及民眾衛教等工作。
鍾東錦縣長呼籲鄉親近期減少到中央公告之登革熱疫區旅遊或訪親,如確有必要前往務必加強個人防護措施,請穿著淺色長袖衣褲,要穿長袖薄外套,使用政府機關核可含DEET敵避/待乙妥、Picaridin派卡瑞丁或IR-3535伊默克等有效成分之防蚊液;另雨後應加強環境整頓與孳生源清除,落實「巡、倒、清、刷」,以降低病媒蚊密度。如發現有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痛、出疹等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旅遊活動史。苗栗縣NS1快篩佈點院所共計60家,請上苗栗縣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https://reurl.cc/ZW5RYV,呼籲醫療院所加強警覺,如有疑似症狀民眾就醫,請以登革熱抗原快篩NS1試劑輔助診斷,不論快篩結果為何,皆請於24小時內通報衛生單位,以利相關單位即時啟動防治作為。
鑒於近日登革熱疫情升溫,衛生局請民眾務必配合政策落實防疫措施,倘有不遵守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第2項規定,傳染病或疑傳染病病人及相關人員對於防疫人員所為之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違反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第1項第3規定,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有關防疫相關資訊請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或衛生局官網,亦可洽詢當地衛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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