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功能分區圖預定於114年4月30日前公告,並由內政部統一全國實施,屆時區域計畫法將不再適用,為期盼新舊土地空間規劃及土地使用管制制度順利銜接,內政部營建署委託都市計畫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國土計畫專業教育訓練」,如完成「核心課程」與「進階課程」學員,能提升辦理國土空間規劃法定計畫及土地開發利用案件專業知能,完成進階課程並通過考試取得專業認證學員,未來可取得承攬國土計畫相關委託研究案資格,都市計畫技師並可取得辦理國土計畫使用許可案件簽證作業條件。
參訓學員皆須具備專業都市計畫技師、建築師、不動產仲介經紀人、地政士、不動產估價師執業證照、開業執照等資格,其中課程內容涵蓋「國土計畫法及相關子法」、「全國及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國土功能分區圖及使用地繪製作業」、「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及「推動原住民族土地空間規劃作業」、「應經申請同意及使用許可制度」及「國土規劃資訊相關系統操作」等,未來將常態性辦理國土計畫專業教育訓練,有興趣執業人員可前往內政部營建署教育訓練官網(https://reurl.cc/nDjQYv)瞭解課程內容及報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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