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新聞稿:112/08/09
行政處新聞科黃佳宜037-558172
苗栗縣日前出現今年首例登革熱確診案例,為全面防堵疫情擴散,縣長鍾東錦9日下午於縣府召開跨局處整備會議,與會人員來自縣府各局處、18鄉鎮市公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北區管制中心等,鍾東錦要求各局處依防治任務分工表做好預防工作,並針對轄下高風險場域如工地、市場、勞工宿舍、菜園、農場、空屋、空地等加強孳生源查核清除,也請鄉親檢查住家周圍環境,做好「巡、倒、清、刷」,如發現有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痛、出疹等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旅遊活動史。
苗栗縣衛生局表示,今年苗栗縣首例登革熱本土確診個案為頭份市斗煥坪新訓中心現役軍人,7月下旬返回疫情嚴重的台南市疑因此染疫,縣府、疾管署、市公所和軍方已通力合作,加強營區內外孳生源消除、化學防治工作於接獲轉介立即啟動鄉鎮聯防機制,方圓100公尺家戶孳清調查、通知業者化學噴消,每天健康監測防堵擴大風險。
縣長鍾東錦在整備會議後,指示防疫及整備措施如下:
一、請本府各局處、18鄉鎮市公所,務必依照苗栗縣登革熱/屈公病/茲卡病毒感染症各局處防治任務分工表,落實各項防疫措施,避免疫情擴散。
二、請加強宣導民眾預防登革熱最好的方法就是清除孳生源,其中最重要的四個步驟就是「巡、倒、清、刷」,一起來杜絕登革熱。
三、請本縣各醫療院所提高通報警覺,加強 TOCC 問診、如出現疑似症狀務必進行採檢、通報,以利及早發現隱藏個案,減少疫情擴散風險。
四、請加強宣導民眾近期於登革熱疫區旅遊或探親返家後,如發現有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痛、出疹等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旅遊活動史。
縣府衛生局長張蕊仙表示,請民眾務必配合政策落實防疫措施,倘有不遵守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第2項規定,傳染病或疑傳染病病人及相關人員對於防疫人員所為之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違反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第1項第3規定,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有關防疫相關資訊請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或衛生局官網,亦可洽詢當地衛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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